建设监理人员简述高空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
在工程建设中有“五大伤害”,即高处坠落、触电、物体打击、机械伤害及坍塌。其中,高处坠落是常出现的多发性事故,且事故伤亡率较高。因此,在实际工程中,应根据以前发生的事故,综合分析,及时“对症下药”,采取适当措施,以杜绝并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。今天建设监理人员为我们讲解高空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。
1、施工问题: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因材质强度不够,安装不良,磨损老化,装置失灵等问题导致坠落事故
2、人员问题:因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,安全知识缺乏,在施工活动中违章指挥,违章操作,违反劳动纪律;或因施工操作失误,从而导致坠落事故。
3、环境问题:如因夏季高温中暑而晕倒;因突遇大风、暴雨或冬季霜冻等打滑摔倒;或在照明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从事夜间悬空作业,从而导致坠落。
以上是建设监理人员讲解的高空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,通过上述讲解可以看出,发生事故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,也存在客观因素。因此,在工程建设工程中,应加强安全意识,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